近年来,物业管理行业作为新兴服务行业在我国迅速发展,为促进物业管理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,把物业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,规范化的轨道,为落实建设部关于《<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>、<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>和<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>的通知》精神,促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全面了解物业管理的发展现状及趋势,学习新的理念和模式,提供一个与业界权威、管理专家沟通学习交流的机会,进而提高我国物业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。
一、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恪守职业道德,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,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: (一)取得经济学、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,工作满10年,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。 (二)取得经济学、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,工作满6年,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。 (三)取得经济学、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,工作满4年,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。 (四)取得经济学、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,工作满3年,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。 (五)取得经济学、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,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。 (六)取得经济学、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,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。 (七)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、学位的,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。 二.颁证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三.考试时间 2010年待定 四.培训时间 每周六或周日一天(共12天) 五.资格考试科目 《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》 《物业管理实务》 《物业管理综合能力》 《物业经营管理》 六、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符合有关报名条件,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,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,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,可免试《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》、《物业经营管理》2个科目,只参加《物业管理实务》、《物业管理综合能力》2个科目的考试。 七、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,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;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。 八、学费:2900元(含教材、资料、培训费,不含考务费) 东方同济教育网 咨询时间:8:00-22:00 杨浦 咨询地址:上海市四平路2158号富庆国定大厦606室(国定路口) 咨询电话:021-55058071、55058072 徐汇 咨询地址:上海市漕溪北路41号汇嘉大厦2605A2室(太平洋电脑城) 咨询电话:021-54903881、54903887 普陀 咨询地址:上海市中山北路1759号浦发财富广场D座810室(光新路口) 咨询电话:021-61398670、61398671 浦东 咨询地址:上海市商城路518号内外联大厦7楼7J室(浦东南路口) 咨询电话:021-51312671、51312672 长宁、静安 咨询地址:上海市武定西路1398弄16号602室6楼(江苏路口) 咨询电话:021-52391571、52391572 闸北 咨询地址:上海市共和新路912号云华科技大厦2106室(中山北路口) 咨询电话:021-51172866、51172877 宝山 咨询地址:上海市盘古路388号祥腾国际广场3号楼1002室(牡丹江路口) 咨询电话:021-36011170、36011171 |


